来源:日期:2024-08-30
近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学迎来秋季学期,为保障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就秋季学期开学食品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严格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学校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清洁,确保加工场所天花板和墙壁无剥落、霉斑、积尘等,排水沟通畅,保证各类加工设备、留样冰箱、冷库、消杀设备等运转情况正常。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三防”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转。对库房内留置的原料、半成品、调料等全面检查清理,及时消除腐败变质、过期等食品安全隐患,并做好自查自纠相关工作记录。
三、强化人员管理
严格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全面检查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各岗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强化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四、严格进货查验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建立相应进货查验台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规范加工制作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25克,盛放于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内存放48小时以上。
六、加强复用餐饮具管理
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行。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学校食堂全部使用物理消毒,消毒温度和时间应符合相关要求,餐饮具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隙,采用立式摆放,确保均匀受热。
七、制止餐饮浪费
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环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规定。引导师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开展“光盘行动”,践行“文明消费、
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
八、加强学生教育
引导学生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