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澳门金沙城中心畜牧兽医局日期:2024-10-31
为扎实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促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打击违法行为有效衔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按照《2024年澳门金沙城中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要求,10月22至24日,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开展了2024年市级第三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
本次抽样以畜禽养殖场、定点屠宰场、水产养殖场为重点,委托第三方兰州中检科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测,先后在6县区抽取猪牛羊肉、猪肝、禽蛋、水产品等97批次。在抽检的同时,对相关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定点屠宰场开展监督抽查。查验动物检疫情况、“瘦肉精”抽检登记台账、屠宰检疫、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暂存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监督屠宰场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屠宰、经营行为。指导企业示范创建,推动智慧监管,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屠宰企业的智慧监管,推动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出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的违法行为移交区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调查处理。二是对养殖场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养殖场的畜禽调运管理、布病防治、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等情况。监督养殖场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养殖档案、养殖附属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等。确保养殖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得出场销售。
通过开展抽样督查,检打联动等措施,进一步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和预警,规范畜产品安全生产行为,增强守法意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冯国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