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0-21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一、“跨省通办”事项范围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八)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住房公积金汇缴
(十)住房公积金补缴
(十一)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模式:“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 “两地联办”。
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不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
三、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我市缴存人员在异地申请“跨省通办”业务
办理渠道:我市缴存人员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通过购房地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办理;其余12项事项可通过澳门金沙城中心政务服务网、澳门金沙城中心公积金中心网厅或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任一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办理流程:
(1)全程网办:缴存人通过登录澳门金沙城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http://www.zyzfgjjwt.com/welcome.do)、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任一服务渠道办理。
(2)“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收到业务受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的“跨省通办”业务申请后,缴存人的缴存管理部依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时限:“全程网办”:即时办结;“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异地缴存人员在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业务
办理渠道:缴存地中心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不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通过我中心各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
办理流程:
(1)全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2)“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受理管理部“跨省通办”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缴存人申请,缴存人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留存缴存人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将职工《申请表》及相关业务办理材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办结后将办结结果反馈至受理管理部。
办理时限:“全程网办”:即时办结;“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
住房公积金“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指南
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二、办理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购建房证明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购买取得相关标识证书的装配式或星级绿色住宅的,需在备案合同中载明相关信息)。
(2)购买存量房的,提供存量房备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契税税收完税证明(购买取得相关标识证书的装配式或星级绿色住宅的,需在备案合同中载明相关信息)。
(3)购买单位自建住房、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单位需提供政府部门审批文件和购房职工花名册等备案资料,职工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4)购买新农村住宅楼的,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工程概预算或费用明细。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名下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安全鉴定报告、工程概预算。
4.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通过登录微信或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开具《业务办理电子码》。
5.缴存人或配偶名下有商业住房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须提供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房屋担保合同》及近12个月原商业贷款还款明细及贷款余额对账单,贷款额度按现行规定核准,同时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
6.以公积金质押、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提供质押人、保证人有效身份证;以其他自有房产或他人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抵押人结婚证或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要件资料→管理部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贷款担保抵押落实→到委贷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办理要件: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用承诺书》
办理流程:单位通过澳门金沙城中心政务服务网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或持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窗口,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生成单位登记号;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实时办结。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开户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通过登录澳门金沙城中心政务服务网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登记表》或持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窗口,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为缴存人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实时办结。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办理要件:缴存人有效身份证。
办理流程:缴存人个人账户封存后,由本人通过登录澳门金沙城中心政务服务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或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服务渠道提交申请或持身份证到管理部窗口,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划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办理要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和死亡职工的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个人账户封存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要件材料到管理部窗口,管理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划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信息查询主要渠道
1.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2.微信或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3.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
4.微信或支付宝城市服务
5.12329服务热线
6.澳门金沙城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网址:https://www.zyzfgjjwt.com/welcome.do)
7.澳门金沙城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8.张掖公积金手机APP
9.各管理部服务窗口
服务热线和业务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服 务 热 线:12329 ??????????市直管理部:8215917
甘州管理部:8226519 ???????? 临泽管理部:5527452
高台管理部:6624132 ???????? 山丹管理部:2720008
民乐管理部:4425653 ???????? 肃南管理部:6121798
监督投诉:8236218